广东省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助产专业介绍:
广东梅卫职校助产专业学制:三年 广东梅卫职校助产专业层次:中专
广东梅卫职校助产专业培养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 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助产与护理操作技能,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劳动者。 广东梅卫职校助产专业主干课程 遗传与优生学基础、药物应用护理、护理礼仪、人际沟通、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心理与精神护理、 产科学及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科护理、儿科护理、母婴保健、急救护理技术。广东梅卫职校助产专业培养标准
以助产专业岗位需求为标准,通过3年学习,毕业生应具有以下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服务态度,并能顺利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 1、掌握本专业必需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保健知识。 2、掌握遗传、优生优育的有关知识及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规知识。 3、掌握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具有以护理对象为中心,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 4、具有观察和规范地处理正常分娩、正常产褥、新生儿护理及健康指导的能力,能配合医生进行妊娠诊 断、产前检查。 5、具有对难产及产科急、危、重症病人初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配合抢救能力。 6、具有对护理对象的病情变化、心理反应和药物疗效进行初步观察和处理的基本能力。 7、具有开展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指导的能力。 8、具有规范、熟练的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基本操作技能。 9、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10、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 11、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自学能力和职业创新能力。 12、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规范的职业行为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广东梅卫职校助产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够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助产、护理、母婴保健等工作。除了助产专业,广东省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还开设了护理、药剂、康复治疗等专业。
广东省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广东梅卫职校简介
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宁江河畔,邻近兴宁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校园秀丽,环境优雅,交通便利, 是学习医学知识的理想之地。2004年1月在梅州市中职教育布局调整中,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梅州市唯一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卫生中专学校。广东梅卫职校发展历程
建校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上级党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先后引资逾1千多万元,用于学校硬件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日臻完善。1995年顺利通过了省级办学水平评估2001年6月学校又顺利通过了省级专业设置认定评估。 2005年3月广东药学院兴宁教学点落户梅卫职校, 现开办05级、06级、07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成人高等学历业余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班。2006年申办了中山大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学习中心,专业有护理( 护理管理 )、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会计学等五个大 专和本科的学历教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广东梅卫职校办学规模
学校下设五科二室: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办、实习科、总务科、保卫科;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在职的教学人员72人,其中:中级、高级职称44人;学校现有23个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班,五个业余大专,一个业余本科班,在校学生1800人;目前开办的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剂、康复技术四个专业;我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高,已遍布梅州乃至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不少已成为各医疗单位的领导和技术骨干,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梅州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东梅卫职校教学资源
学校现有校园占地面积2997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0多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宿舍等。建立具有现代教学设备的药理、解剖、化学、生化、生理、病理、外科、内科、儿科、中医、基础护理、预防医学、微寄、电脑、多媒体电化教学室等多个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除梅州地区外,还开辟了广州、佛山、珠海、深圳、东莞等27个实习基地。广东梅卫职校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92人,专任教师52人,其中高、中级教师32人,学生人数2200多人。1979年教职工总人数23人,其中专任教师14人,行政工勤9人,教师学历结构:本科2人,专科1人,中专7人,高中3人。1989年教职工总人数34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高讲2人,讲师9人,助讲4人,教员6人。教师的学历结构:本科6人,专科3人,中专11人,行政工勤13人。1999年教职工总人数56 人,其中专任教师23人,高级职称2人,中、初级职称21人,教师的学历结构:本科8人,专科9人,中专6人。聘请兼课教师12人。 广东梅卫职校获奖荣誉 1984年被县委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并被评为梅县地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发有奖状、奖品和奖金500元。1995年11月省卫生厅、教育厅对我校办学水平评估检查结果达到良好。1997年兴宁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光荣称号。1988 年我校刘水泉老师荣获南粤优秀教师光荣称号,1999年荣获梅州市成人大中专教育先进集体。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