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明珠学校依据《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安徽明珠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明珠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制度,圆满完成了春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评议评审工作。
3月17日,在安徽明珠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统计出了本学期的集中连片地区学生和属于重点保障人群学生的具体名单,并以此为基础公布了2023春季学期各班级国家助学金分配指标。
3月下旬,各班级纷纷成立了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及普通学生为组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认真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国家资助评审工作,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在班级进行上墙公示。之后,各班级将公示后的受助学生名单报至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二级审核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4月13日上午,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最终评审出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提交上报,按教育局要求4月20日将所有资料报送至合肥市教育局进行市级审核。本学期共计313名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评议,其中贫困县254人,持扶贫手册59人。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力求“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应助尽助”,确保把这一重要“民生工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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