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 本科 学制四年 【所属学院】美术学院 【专业建设概况】美术学专业创办于1994年,办学20年来为省内外培养了大量中小学美术教育人才,2005年获得了浙江省美术书法继续教学基地,连续三年承办全省“领雁工程”中小学美术骨干教师培训,累计培养了近900人次,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10年2月被教育部列为全国48所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试点单位。
美术学专业构建了完善的专业教学体系,教学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其中教授职称1人,副教授职称6人,中级职称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5人。
教学设施良好,拥有中国画材料工作室、国画临摹室、版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等专业工作室。
【主干课程】绘画基础(素描)1、绘画基础(色彩)1、绘画基础(素描)1、绘画基础(色彩)2、美术表现1、美术表现2、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写意山水画、油画肖像画、教育学、美术课程与教学论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研究、宣传、策划等工作,也可到各类培训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2010年97.50%;2011年100%;2012年97.30% 【地方产业(行业)背景】在绍兴市“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具有良好美术素养的专门人才。
美术学院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培养了大批品学兼优、社会认可、就业竞争力强的应用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个案一:毛某,中共党员,美术学院美术学(师范)201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担任副班长,毕业同年考上华东师大艺术硕士,在读期间深受导师好评,现就职于高校任专业教师。
个案二:张某某,美术学(师范)2010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毕业同年考上中国艺术研究院,现就职于台州学院。
【专业特色介绍】美术学专业办学较早,师资力量雄厚。
2010年美术学专业成为教育部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试点单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采用教育部的指导方案,以更好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美术教育人才。
以浙江省“领雁工程”项目为抓手,积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
浙江省教育厅唯一的书法、美术教师继续教育基地设在我院,我院连续3年在激烈的竞争中竞标得到浙江省“领雁工程”美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各届学员对培训评价都很高,一定程度上为我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扩大了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