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环境艺术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人才。
2.培养规格本专业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学生应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初步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问题的能力;能清晰地表达设计思想,熟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
本专业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能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备综合运用相关设计软件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的能力。
3.学制与学位标准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
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艺术学学士学位。
4.就业方向室内设计装饰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家具、陈列、展示等设计领域的设计师。
中等职业学校设计类教师;宣传、文化部门、博物馆等展示场馆及其企事业单位美术工作者;在校考取教师合格证的学生可以应聘中、小学美术教师。
本专业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