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
我院现设的经济学专业体现法商结合的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金融、保险方面基本知识的教学和业务技能的训练。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语,具有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以及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可以在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保险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调查和预测、金融保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保险学、证券学、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以及经济法、金融法等一定门数的相关法学课程。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