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德、智、体、美多方面全面发展,了解普通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善于方案的表现,精通施工图绘制,能在各级建筑设计院、事务所和房地产公司担任方案创作,施工图和表现图的绘制等工作的高等建筑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能熟练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的工具来辅助自己进行实践工作,具体要求如下:具有较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文化基础知识。
熟练掌握必需的各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外语水平应达到三级。
具备相对成熟的审美观和较强的审美能力。
具备必要的民用建筑构造等方面的相关技术知识。
了解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标准及相关法规。
掌握建筑功能分析、空间组合、建筑体形、立面设计的原则和方法。
熟练掌握AUTOCAD、3DMAX、PHOTOSHOP等建筑绘图软件的使用方法。
熟练掌握各类大量性民用建筑的设计原理和方法。
具有熟练运用美术手法快速准确表达自我设计思想的能力。
三、学制三年。
四、总学时及总学分本专业总学时1942学时,最低修满123个学分,其中课堂教学97个学分,实践教学2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