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学制4年)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拥有强健的体魄;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班级管理能力;具备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能够在中小学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具有对各种音乐分析和批评能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即兴伴奏、声乐演唱、钢琴、器乐、音乐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或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机关、影视部门等相关机构从事教学、表演、编辑、管理及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