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质,熟悉财经法规,系统的掌握现代会计理论、经济统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与建设需要,从事会计实务、统计信息管理、数据分析等工作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教育法规、专业课程设置的相关条例及本院教育教学的相关规定,对毕业生提出以下培养规格要求:第一,政治思想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思想,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第二,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基本知识、素质及职业关键能力要求。
具有本专业大专层次学历的外语、高等数学、计算机、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本专业大专层次的大学生基本素质如身体素质、人文素质、心理素质等。
具有大学生必备的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再学习与创新能力、交往与合作能力、计划与组织活动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第四,专业知识、素质及职业专门技术能力要求。
专业知识要求: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企业财务管理、税法、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纳税会计、会计报表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专业素质要求:具备从事市场营销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理念与合作意识,具备现代社会所需的人文、心理与身体素质。
三、职业面向毕业生可胜任各类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服务业、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或单位的出纳、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也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财务公司的会计师助理、代理记账、会计咨询服务等职位。
四、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本专业设置的课程由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构成。
公共课及基础课设有思想品德法律基础、经济数学、高职高专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等课程,课时约占课内总学时的35%。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设有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综合实务等,课时约占课内总学时的65%。
另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教学活动占一学期,全部教学活动中,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占全部教学活动时间的50%以上。
五、教学进程表六、学制及招生对象学制:三年。
学完上述规定全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七、“双证书”教育在进行会计与审计专业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同时,嵌入与本专业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教育,即双证书教育。
本专业主要嵌入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会计员、统计员、核算员等。
学院同时举办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同时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