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和技能,满足《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规定的"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维护和修理"和"无线电通讯"三项高级海员职能要求,能在航运及相关工业领域从事电子电气设备及其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管理、设备检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系统集成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电路原理、电子电路基础、数字逻辑系统设计、信号分析与处理、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网络应用、传感器与测控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通信电子线路、PLC及其工业控制网络、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船舶辅机自动控制装置、船舶电站、船电专业英语。
3.技能证书:经考试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海船船员相关专项技能训练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电子电气员)。
4.就业方向: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管理工作;修造船厂船舶电子电气设计维修管理工作;港口等其它相关电子电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