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修正案(简称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能胜任现代化航海事业的营运管理及远洋船舶驾驶的综合性应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船舶原理、船舶结构与设备、航海仪器、航海学、船舶避碰与值班、船舶货运、航海英语阅读、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船舶操纵、船舶管理等。
3.技能证书:经考试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海船船员相关专项技能训练证书:熟悉与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培训合格证;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合格证;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三副)。
4.就业方向:国际海洋船舶驾驶;航运企业经营管理;海事局、港务局、引航站、海关、海上石油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