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在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具有宽厚扎实的理论基础,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的基本原则组织教学,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工具,接受管理方法和管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技术和工具;3.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5.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普通心理学、财务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组织行为学、组织理论与设计、员工招聘与配置、人事测评与选拔、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人力资源法律法规。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机械工程认知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一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31周。
四、毕业合格标准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
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95.5分。
其中,课内教育:理论教学为153学分,实践教学为34.5学分(包括:所有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各类实习);课外教育8学分(包括:入学教育及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技能训练、文体实践活动等)。
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期限: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