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保护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科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生态学、环境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等。
就业去向:适合到环境保护与建设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从事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