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经济、管理、法律等基础知识,熟知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理论,能在政府机构、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本专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成长起来的一个新兴专业。
该专业依托我校经济、法律、管理等多学科优势,以社会保障和劳动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知识;2.掌握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基础理论,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及管理办法;3.通晓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方法;4.具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技能;5.了解本学科理论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在科研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
主要课程有: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保险学、财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薪酬管理等。
四、特色方向本专业设有劳动关系和医疗保险两个特色方向。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色课程有:人员招聘与录用、劳动心理与组织行为、就业理论与实务、员工培训与开发、国际劳工、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关系概论、绩效管理、工作分析、人员素质测评。
医疗保险方向的主要特色课程有:医疗管理学概论、卫生经济学、医政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社会救助、医疗保险、职业安全与卫生、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等。
五、学制、学位与毕业学制原则上为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完成总学分163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36学分,实践环节15学分,课外活动12学分),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