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专业(文科、理科)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成长起来的一个新兴专业。
该专业依托我校经济、法律、管理等多学科优势,以劳动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熟知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法规,能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关系协调与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本专业以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为培养宗旨,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知识;2.掌握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熟悉劳动政策与法规;3.通晓劳动关系稳定协调与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处理的机制、程序与方法;4.具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技能;5.了解本学科理论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在科研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从事劳动关系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
主要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经济学通论、法学通论、公共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原理、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学、劳动关系导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争议处理、工会组织与管理、集体合同与集体谈判、比较劳动关系等。
四、学制、学位与毕业学制原则上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完成总学分169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42,实践环节15,课外学分12),符合毕业条件者,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