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系统掌握投资学科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技能,通晓相关学科主要理论和方法,综合素质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决策、管理、协作能力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能胜任各级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证券、基金、信托、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公司企业以及教学、科研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本专业依托我校经、管、法的学科优势,融实物投资、金融投资和其他各类投资于一体,注重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相交叉,财经管理、法律和理工知识相渗透,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从事各类投资决策和管理能力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系统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目标:1.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2.通晓与投资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3.掌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具有处理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国际投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投资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能将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实践,具有较强的投资组织与决策能力和创新精神;4.熟悉国家有关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地查阅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专业论文、各类应用文体的写作以及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7.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获取信息并处理信息的能力;8.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本专业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投资学、国际投资、跨国公司经营与案例分析、公共投资学、创业投资、投资项目评估、证券投资学、投资基金管理、投资银行学、公司投资与案例分析、项目融资、投资估算、投资项目管理、房地产金融、家庭投资理财、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实训课程--模拟投资运作等。
四、学制、学位与毕业学制原则上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按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完成总学分156+12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42,实践环节14,课外学分12),符合毕业条件者,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