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代码专业名称:保险学专业代码:020303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从事保险业务工作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能胜任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金融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与基本要求本专业特色为开放、复合、创新。
本专业依托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综合发展的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把学生培养成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保险专门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系统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目标:1.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世界经济发展动态、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以及保险理论前沿与市场热点;2.有科学思辨精神,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有较强的汉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4.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交流、沟通和协调能力;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标准;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7.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强,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8.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标准。
四、所属学科与主要课程所属学科:经济学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证券投资学、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双语)、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寿险精算、保险财务会计、保险营销等。
五、学制与学位学制:一般为4年。
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