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年 |
汽车运用技术 |
5200 |
汽车服务工程 |
5200 |
车辆工程 |
52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200 |
汽车电子技术 |
5200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助学政策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 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 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校发展历程
1972年,学校建校,始称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业余大学;
1974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业余大学更名为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大学;
1985年,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1986年,汽车工业管理干部学院、二汽职工大学、二汽中专、二汽职工中专四所院校并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998年,学校管理体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领导为主,但人、财、物仍由东风汽车公司管理;
2006年12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东风汽车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学校移交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
201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东风汽车公司签署共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协议;
201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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