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土木工程 | 4500 |
环境设计 | 10000 |
大连交通大学助学政策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每人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由省财政厅分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两次发放。
以上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B.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实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C.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设立 “陇原爱心基金”等多项由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30%以上。
(2)助学贷款:
A.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校源地助学贷款。
B.校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大连交通大学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实行,由学校统一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从解决贫困生的实际问题出发,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有效缓解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解除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学生“励志助学感恩奋进”。
大连交通大学发展历程
大连交通大学创建于1956年,时为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学校;
1958年升格为大连铁道学院,隶属原铁道部管理;
2000年2月划转为辽宁省政府管理,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轨道交通和复合型软件人才培养为特色的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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