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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七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7-05-04 09:51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七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结合本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坚持“十公开、十条禁令”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及地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六个校区,分别为斑竹湾校区(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108号),白塔街校区(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156号),新村校区(乐山市市中区大丛林巷279号),城北校区(乐山市市中区青果山街115号)和肖坝校区(乐山市市中区虎头山街287号),新校园(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条 奖、贷、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另外设有学院单项奖学金,特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考务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及单招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收费、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收费为4100元/年,文史类专业收费为3700—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为6000—8000元/年。其中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应用技术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自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另向企业缴纳服务费3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自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另向企业缴纳特色课程费和培训费7000元/年。酒店管理专业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按照学生自愿原则,学生入学后即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中职计划

普高计划

合计

考生类别

计划

考生类别

计划

硅材料制备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10

文理兼收

40

50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40

文理兼收

50

90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中职类所有类别

40

文理兼收

70

110

工业分析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20

40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类

25

文理兼收

25

50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25

文理兼收

25

50

移动应用开发

信息技术类

25

文理兼收

25

50

移动通信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80

文理兼收

80

160

酒店管理

中职类所有类别

30

文理兼收

30

60

导游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20

40

空中乘务

中职类所有类别

50

文理兼收

50

100

旅游管理

中职类所有类别

35

文理兼收

35

70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类

10

艺术类

10

20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类

10

艺术类

10

2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30

文理兼收

50

80

数控技术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40

60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40

60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25

45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25

45

药学

医药卫生一类

30

文理兼收

50

80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中职类所有类别

20

文理兼收

20

40

药品生产技术

医药卫生一类

20

文理兼收

20

40

电子商务

中职类所有类别

30

文理兼收

50

80

护理

医药卫生一类

120

文理兼收

20

140

康复治疗技术

医药卫生一类

20

20

合计

770

830

1600

第十二条 单招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15日至3月14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由老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3月14日17:00点。

2、2017年3月19日,学院招办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7年3月21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4、2017年3月24日,审查合格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7:00点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凭二代身份证领取《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附诚信签名)和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笔试;下午13:30~18:00测试。

6、2017年3月28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3月30日下午15: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7、2017年4月1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基础笔试和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以及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8、2017年4月3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4月3日至4月9日。

9、2017年4月6日16:00前,申请放弃录取考生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10、2017年4月10日,学院按照单独招生原则、程序进行单独招生拟录取。

11、2017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立即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考方式

第十三条 符合四川省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才能报考,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3月14日17:00前登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zsw/,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网上报名考生未缴费者视为无效报名),亦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由老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4日17:00前。

2、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考生按照报考类别(普通类、美术类)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中职考生按照自己所学中职专业类别报考对应类别专业(具体对应专业见招生计划表),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布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审核《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附诚信签名)和领取准考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届时收取复印件1份;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2张。

第十四条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考试院核准。核准合格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六章 考试(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采用“文化基础笔试+测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笔试”为300分;“测试”(分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术科能力测试五种形式)为200分。考生的文化基础笔试成绩和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其总成绩。

各种考试方式基本要求如下:

1、文化基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时长:150分钟。

(3)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题,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4)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2、面试

面试分为面试一、面试二、面试三,不同的专业适用不同的面试方式。

2.1面试一

(1)测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现场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根据学生面试表现对其评分。

(2)测试时长:面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准备2分钟。

(3)测试由学院命题并制卷。由学院命题并制卷(包含5个不同的小题),满分为200分。

(4)测试内容: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认知水平、人际沟通意识与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对相关问题的了解程度。

2.2面试二:报考酒店管理(现代学徒制)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2)由学院和合作企业联合命题和实施面试考核。

(3)笔试分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和完成综合测试题两个环节,时长30分钟。

(4)面试分组进行,每组2人,分两个环节进行:

面试环节1:提问与回答(2分钟),每名考生回答面试考官提出的两个问题。

面试环节2:综合评估(7分钟),根据面试表,对被面试考生进行形象气质、语言能力、才艺素质等进行评分。

2.3面试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现场面试。将考生分组进行,每组5人。

(2)由学院和合作企业联合命题制卷和实施面试考核。满分200分。

(3)测试时长:每组15分钟。

(4)面试考核内容:

①形体环节测试(50分):面部形象、面容肤色、形体比例、性格气质等;

②语言环节测试(50分):普通话、英语口语;

③专业知识测试(40分):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④综合能力测试(40分):亲和力、服务意识、应变能力等;

⑤加分环节(20分):英语口语、才艺展示。

3、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

(2)测试时长:测试时长120分钟。

(3)测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满分200分。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对错判断题和论述题三类。

(4)测试考核内容:职业倾向与价值观、文字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推理判断、时事政治、生物和化学常识、法律常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与知识应用能力。

(5)考试用具:自带2B铅笔、橡皮擦、签字笔或钢笔。

4、专业知识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考试。

(2)测试时长:120分钟。

(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满分200分。

(4)测试内容:测试科目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和《基础护理》,三科合卷,其中《人体解剖学》50分、《生理》50分、《基础护理》100分。

5、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一:适用于报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

①测试形式:现场操作。

②测试时长:30分钟。

③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根据考生技能操作情况评分,满分200分。

④测试内容:主要针对考生的电子技术基础技能和电工基本技能进行现场分组测试。

⑤现场操作测试用具和材料均由考场负责提供。

(2)专业技能测试二:适用于报考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中职类考生。

①测试形式:在计算机机房上机操作及答题。

②测试时长:120分钟。

③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根据考生上机技能操作和答题情况评分,满分200分。

④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

6、术科能力测试

(1)测试形式:现场测试。

(2)测试时长:180分钟。

(3)测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满分200分。

(4)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包括速写和色彩两个科目。

①速写: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通过人物的站姿,坐姿等为原型进行速写造型来完成,测试时长为30分钟,满分80分;

②色彩: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通过静物写生表现来完成,以不同造型、质感及有冷暖区别的色彩搭配静物组合,测试时长为150分钟,满分120分。

(5)参加术科能力测试的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水粉笔或水彩笔、颜料、调色盘、水洗容器、吸水布等工具。考场提供八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第十六条 文化基础笔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分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第十七条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分为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术科能力测试和面试五种形式,报考不同的专业适用不同的测试方式,具体见学院网站公布的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划定文化基础笔试和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基础笔试和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基础笔试和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分数控制线:在文化基础笔试和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上,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总分,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的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时,按照实际生源情况可以在计划范围内调整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第二十一条录取办法:笔试成绩、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在分报考类别的基础上,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我院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的学生名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二十三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第八章 免试

第二十四条 免试录取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五条 申报办法:考生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学徒制试点改革

第二十七条 酒店管理专业实行深度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教学试点招生,校企双方商定以学院单独招生方式为基础建立招生招工一体化机制。学院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规范相结合。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制定“学生与学徒双重身份、以学生身份为主”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除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关单独招生方案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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