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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7-03-02 10:05

国家公办

四川省第一所“部、省、市共建”高职院校

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滨江、万盛、岳池、前锋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10亩,总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开设有45个高职专业、6个中职专业。有中组部“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刘武江教授、著名青年画家林茂先生等领衔的专业师资队伍50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12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4人。先后与瑞典耶夫勒大学、韩国东国大学、俄罗斯贝加尔国立经济法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校学生可套读其相关本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专升本。学院先后与四川华可教育、重庆德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办学,探索办学模式改革新路。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通过高考报名且获得2017年四川省高考资格,取得四川省考生号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级 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招生计划

备注

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

特长生类

小计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4100

50

20

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或羽毛球体育特长的考生,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在县级比赛获前三名、市州级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前五名、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名次和证书者,可填报特长生类。计划20名,文、理、中职类均可报考,专业任选,普通高中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学前教育专业,中职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小学教育专业。

70

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50

20

70

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

软件技术

4100

35

20

55

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4100

35

20

55

应用电子技术

4100

35

20

55

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

3700

35

20

55

电子商务

3700

55

25

80

校企深度合作专业

会计

3700

40

30

70

旅游管理

3700

40

30

70

农村金融

3700

35

20

55

市场营销

3700

35

20

55

文秘速录

3700

55

25

80

校企深度合作专业

物流管理

3700

35

20

55

物业管理

3700

35

15

50

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3700

100

100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4100

35

20

55

工程造价

4100

40

30

70

建设工程监理

4100

35

20

55

建筑工程技术

4100

40

30

7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500

35

20

55

园林技术

4100

35

20

55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3700

100

100

医药卫生学院

老年服务与管理

3700

35

20

55

艺术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4100

35

20

55

动漫制作技术

4100

35

20

55

广告设计与制作

4500

40

10

50

仅限美术类考生报考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5200

40

10

50

仅限美术类考生报考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4100

35

20

55

工业机器人技术

4100

35

20

55

管道工程技术

4100

35

20

5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

35

20

55

汽车营销与服务

3700

35

20

55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100

50

30

80

应用化工技术

4100

35

20

55

共计2130人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3、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专业的考生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选读德克特项目班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8800元/年·生;报考文秘速录和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8000元/年·生。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9:00—3月14日17:00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和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春晖楼110室)现场网上报名。

参加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分为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和特长生类。对口高职类考生参加中职类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也可参加普通高中类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类相同。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普通高中类报名考试,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同时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配。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或羽毛球体育特长的考生,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在县级比赛获前三名、市州级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前五名、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名次和证书者,可填报特长生类。特长生类考生在报名时,须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类五个体育类别中选择其一,并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按特长生类(普高)、特长生类(中职)两个报考类别选择其一进行填报。普通高中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学前教育专业,中职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小学教育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只招收普通高中类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中职类考生。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非美术类考生不得填报。考生按艺术类(普高)、艺术类(中职)两个报考类别选择其一进行填报。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为准。已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于报名资格审查时向学院递交盖有当地招办鲜章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没有体检表复印件的考生自行在当地招办指定的高考体检医院按照高考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在学院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二)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单独招生系统打印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的考生均可参加学院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特长生类考生还须带上运动员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联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免试录取。

五、考试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只能参加普通高中类考试;对口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类的,参加普通高中类考试,报考中职类的,参加中职类考试。

(一)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统一命题,学院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4、特长生类考生属于普通高中类的,参加普通高中类文化考试;属于中职类的,参加中职类文化考试。

(二)综合测试(总分3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通过面试进行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进行综合测试。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旅游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物业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保险、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园林技术和学前教育专业参加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电子商务、文秘速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管道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3、特长生类考生按其所填体育类别进行现场体育技能测试。

六、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一)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

(二)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报考人数的95%(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控制线(艺术类和特长生类考生分别归入普通高中类或中职类统一划线)。

(三)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平衡计划。当普通高中类与中职类中某一类参考人数的95%未达到该类的计划,而另一类中参考人数的95%超过该类的计划时,则将前一类的剩余计划调整到后一类使用。特长生类严格执行计划20名,学前教育专业严格执行计划100名,小学教育专业严格执行计划100名(特长生报考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计划不计入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计划100名之内)。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四)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五)退伍军人在控制线上的,优先录取。

(六)按免试录取、优先录取、择优录取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17年4月4日—4月10日18:00)将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的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均按上考生指纹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八)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假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对考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历证书

    学院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奖、助、贷”措施

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学习进步奖”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生)、“广州助学金”(3000元/年·生)等资助,并可通过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完成学业,还可按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7年2月20日9:00—3月14日17:00前,考生网上报名。

(二)2017年3月16日,将考生报名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三)2017年3月23—24日,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后熟悉考场。

(四)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文化考试。3月25日下午13:00开始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测试。

(五)2017年3月31日起,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2017年3月31日—4月1日,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监审处(春晖楼313)复查,逾期不予办理。

(七)2017年4月2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控制线。

(八)2017年4月4日—4月10日18:00,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2017年4月12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学院网址:http://www.gavtc.cn

招生网址:http://zs.ga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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