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浙江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2024年高考暂未开始,参考2023浙江高考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征求志愿投档 8月3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8月3日16:30等。
6月26日左右公布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位次号查询。向强基计划招生高校提供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体检信息、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符合要求考生填报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段平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7月1日—7月9日 军检、政审。
7月5日前强基计划、西湖大学录取。
7月7日前 香港单招高校录取。
7月8日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
7月9日浙江警察学院投档录取。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14: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4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4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7月14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7月15日10: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7月15日10: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6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6日14: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7日10: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2:00
(二)普通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0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3日16:30
二、、浙江高考志愿录取顺序
浙江高考志愿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一、浙江普通类志愿提前录取:
浙江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浙江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志愿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二、浙江普通类平行录取。
浙江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第一段浙江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浙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三、浙江高考志愿有服从调剂吗
浙江志愿是没有服从调剂这一个选项的。专业平行志愿,是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投档。不同于以往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投档的院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类),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考生也不用担心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四、浙江高考录取流程是什么
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浙江考生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
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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