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绍三所设有该专业学院的报名条件
贵州大学
录取时实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自主选拔招生。对经过我校自主选拔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学校按自主选拔录取规定予以录取。
兰州城市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