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录取规则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分数以及当地的政策等等,那么2023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本篇邦博尔小编为大家介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普通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仔细审阅每一个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评、政治考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 根据当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实际需求,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普通专业考生根据学院的学生管理模式和主要就业方向,除应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
(2)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3)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
(4)无犯罪记录。
第二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布的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转入普通专业学习或取消入学资格。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