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根据分数优先、专业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chs.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5)我校录取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备录取考生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0%。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校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数低于该专业计划数的200%时,该专业按参加考试的考生数2:1的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折算过程中如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
(6)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果依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单科考察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势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私立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有九十余年的办学历史。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服务”这一办学定位,秉承“仁爱、健康”的校训,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秉持“以人为本、选择多样、仁术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致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岗位胜任力强的技术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健康服务类高职院校。
学校开设护理、助产、涉外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营养、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美容美体艺术等17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高职高专院校优势专业1个、省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7个、市品牌专业1个、市特色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办学90多年来,学校累计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卫生健康事业输送了十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不乏在业内颇具影响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物,毕业生们凭借着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深受业界好评和欢迎。近三年来,学生获全国性竞赛奖项近90项,毕业生就业率始终维持在97%以上,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统计,省高职院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第十一,职业稳定度连续两年居全省前二,专业就业相关度、离职率(最低)连续四年保持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二;省高职院校2013届毕业生三年后就业竞争力居全省第三,专业就业相关度、离职率(最低)居全省第二,就业满意度居全省第六,月收入居全省第四。
学校积极依托专业优势,率先成立区域卫生行业和健康服务行业两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体推进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对接区域新兴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与宁波市商贸委合作成立浙江省首家家政学院,与宁波市民政局合作成立国内首家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成立宁波健康养老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引领、学校推进的政校行企协同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搭建共赢互助的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合作,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学校已建设成为服务于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行业指导办学经验被教育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通报》点名肯定,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典型推介,并被评为全国“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果”。
学校紧紧抓住高职教育大发展、健康产业大繁荣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实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学校在健康领域的探索与发展走在了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2016年护理(老年护理方向)专业成功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成功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全省唯一入选两个专业的高职院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与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成功立项2016年度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学校被列入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截至目前,我校有9本教材获“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立项,4本教材被评为“十二五”浙江省高校优秀教材,3门课程获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学校是全国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并承担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文件制定工作。学校办学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认同,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学校办学定位及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对学校给予高度评价,学校办学成果也受到了《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令,应诚信参考,不得弄虚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组织保证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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