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
专业名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学前教育 | 495 | 451 | 462 |
英语教育 | 481 | 451 | 459 |
语文教育 | 500 | 451 | 460 |
初等教育 | 484 | 451 | 466 |
幼教保育 | 486 | 452 | 462 |
早期教育 | 496 | 451 | 460 |
幼儿园教育 | 478 | 451 | 529 |
美术教育 | 679 | 451 | 557 |
音乐教育 | 718 | 451 | 379 |
体育教育 | 496 | 451 | 379 |
舞蹈教育 | 660 | 451 | 569 |
舞蹈表演 | 628 | 451 | 628 |
音乐表演 | 657 | 451 | 570 |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势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池等教学配套设施。现有图书25万余册,教学用计算机 600余台。拥有理、化、生实验室、科技制作室、教育技术综合实验室、学前专业实验室、学前手工制作室、多媒体软件制作室、电脑美术制作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心理学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微格教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拥有摄、录、编制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100多万元。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保证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分类单招考试和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特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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