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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经过31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奋力建设,学院总体办学水平和实力位居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前列,是全国司法警官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一所省部共建院校、唯一一所开展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学院占地面积536亩、建筑面积16.71万平方米。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历史沿革
学院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1982年8月,创办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学院前身)。
1984年5月,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年1月,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年10月,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1996年7月,增设电大警察分校。
1997年4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8年5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
1999年9月,在浙江省教育委会员组织的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0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选址下沙高教园区。
2000年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
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6月,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6年6月,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6月,被司法部、高职高专法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师资力量
截止2016年,学院官网显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有专任教师170名,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100名。教职工474人,其中专任教师223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8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67%(其中正教授1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115人,占教师总数的51.57%,双师素质教师 115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12人,有6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梯队”,1人获评为省级教学名师,16人获评为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省级教坛新秀4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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