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经贸法律专业方向、司法调解方向)(按大类招生,入学后分成法学、经贸法律和司法调解方向培养)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从事与司法、政府法制、经贸法务、行政调解工作相关的业务操作能力,理论上能进一步深造、实践上能适应不同工作岗位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就业去向:法院、检察院、政府及其部门从事司法或行政执法工作;银行、保险、大型国企、三资等企业从事经贸法律事务工作;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司法局及所属司法所、基层人民政府从事司法调解或人民调解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法制史、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公司法、调解与谈判学、司法调解实务、律师与公证实务等。
(政府与基层组织法务)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从事与法制工作相关的业务操作能力,理论上能进一步深造、实践上能适应法制工作岗位专业化需要的各级政府与基层组织法律实务方面的人才。
就业去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行政等部门从事行政执法或法务管理等工作;基层法院、检察院、从事审判、检察等司法工作;城市社区、乡村基层组织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等;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法制史、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公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师与公证实务、法律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