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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来源:南京审计学院  日期:04-15
法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政策,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在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学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和法学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中外法律的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具有“法律人”的基本素质,能够运用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专业特色法学专业是“治国理政”的专业,其基本特点是追求“公平、正义”,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方面都涉及到法律。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涉及到法律类的招考职位最多。
我校法学专业的绝大部分教师拥有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的博士、硕士学位,其中多人兼任律师、仲裁员和法律顾问,是法律实战的高手。
学生在我校法学专业将会受到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严格训练。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主干学科法学主要课程法学理论、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律师实务、法律文书学等。
专业咨询电话:025-58318620专业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法学(法务会计)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与分析、解决法务会计问题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职业技能,适应司法机关、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等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方向毕业生为“法学+会计学”复合型人才,必须掌握法学、会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具备法学思维,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并接受法律、会计以及两者结合部分的实务训练;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国际惯例,熟悉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专门的职业技能。
专业特色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培养的是精通法律、熟悉会计业务又能熟练运用审计技术方法的复合型人才,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急需。
依托丰富的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专业资源,我校在江苏省开设了唯一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服务于国家和江苏的法治、经济建设。
授予学位法学或管理学学士主干学科法学、会计学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管理成本会计、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学原理、管理学、法务会计、财务造假甄别、经济犯罪调查、司法会计鉴定、证据法学、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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