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音乐表演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健全的体魄,能从事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演出机构表演、教学及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业务规格
(1)系统掌握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音乐艺术发展的动向,具有较强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2)掌握乐理、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等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阔的艺术视野。
(3)通过声乐、器乐、舞台与形体等各类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舞台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