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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  日期:04-15
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为40名,2014年高考面向上海、安徽、江西、贵州、云南、江苏、山东、福建、广西等部分省市招生,2014年秋季开学。
(二)学费标准:每生6500元/学年。
(三)学历及学位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招生要求要求外语口试C(含)以上(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若该地区无口试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
(五)人才培养1、培养目标试点班将积极利用学科优势、行业优势,充分实现与司法实务部门“零距离”合作培养人才,力图使学生通过专业学习,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能在律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以及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所修学分与法学的其他专业方向相一致。
此外,开设的课程还有: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律师职业道德、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谈判与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营销技巧、社会调查方法、心理学等。
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
3、培养模式与机制1)“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2)竞争淘汰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即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
被淘汰的学生自愿选择进入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即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六)院(系)归属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法律学院负责。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名额为40名,2014年高考面向上海、安徽、江西、贵州、云南、江苏、山东、福建、广西等部分省市招生,2014年秋季开学。
(二)学费标准:每生6500元/学年。
(三)学历及学位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本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通过相关申请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英美国家的法学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四)招生要求要求外语口试C(含)以上(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若该地区无口试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
(五)人才培养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国法及相关国际法,知识复合,具有较强法律应用能力,同时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能在境内外资机构、境外中外资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外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应用型、外向型法律人才。
2、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中国法、英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相关经济学、国际政治学、社会学知识,接受跨国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思维和实务训练,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运用法学知识和诉讼、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来分析法律问题并加以解决的基本能力。
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商法学、美国民事诉讼法、英美法律文书写作、国际商事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国际司法解决争端机制、律师实务、外国民商法、国际贸易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金融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等。
4、培养模式1)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模式学生今后将在美国、英国等国外大学法学院或商学院进行一年的交换学习。
此外,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进行境外国外暑期实践或毕业实习,暑期实践时间为1-2个月,毕业实习时间为3个月。
2)竞争淘汰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
被淘汰的学生自愿选择进入法学其它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六)院(系)归属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国际法学院负责。
(金融法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金融、投资、贸易、管理等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性和创新能力,具备国际视野,能有效服务于法律、金融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本方向的学生由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金融学院联合培养。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学、国际金融、会计学、国际贸易实务、投资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律师公证机关、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
(行政法方向)(本科)行政法是上海市市级重点学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具备法律实践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比较公法、比较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民商法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经济法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公安、检察(环境法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环境美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应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保护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司法、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能源管理、林业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等部门。
(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法律英语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税务、工商、海关、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刑事司法方向)(本科)本专业被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列入秋季招生提前录取批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刑事司法基础知识和技能,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具有一专多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服务于刑事司法工作的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调查统计学、刑事证据学、治安学、警训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各行各业对刑事司法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
近年来,本专业毕业生流向更为宽广。
在自主择业的前提下,主要面向公安、检察、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刑事司法领域。
(人民调解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非诉讼纠纷解决尤其是具有调解能力的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熟知人民调解法原理与实务,了解非诉讼解决机制内容与制度,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具备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各类纠纷解决的技艺,适应社会实务部门的需求。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纠纷解决原理与实务、商事调解、律师与公正、仲裁法、谈判学、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可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所等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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