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培养目标
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了解基本的经济理论和部门经济知识,能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实用技能型人才。
本专业培养具有处理法律事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具备法律事务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文书制作、诉讼业务代理等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法律实用人才。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
要面向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审判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服务等工作。90%以上的学生毕业时,通过实习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可获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每年有部分毕业生考取公安等政法机关公务员及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基层司法机关公务员)。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