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特殊教育专业主要是研究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各类特殊儿童(包括智力落后、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情绪障碍、自闭症、学习障碍等各类儿童)的心理与教育。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掌握具有全面系统的针对特殊儿童的评估和早期干预的基本方法以及康复手段。
为中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培养教学、管理和残疾康复三位一体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 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导论、特殊学校教材教法、心理咨询、康复医学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行为矫正、特殊儿童的教育诊断、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智力落后儿童心理与教育、视力残疾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听力残疾儿童的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康复与训练、中国盲文、中国手语等。
就业方向: 在各级各类特殊学校及普通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管理工作;能够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等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和研究工作;从事与残疾人、残疾事业有关的社会工作。
毕业生可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