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专业学制:四年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治理的基本能力,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跨文化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符合条件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普通生态学、环境学概论、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影响与评价、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就业前景:在政府部门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评价、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生产、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
品学兼优者可选派到国外深造、攻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