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有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以及经济学等方面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必要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教学工作以及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政府经济学、市政管理学、政策学、公务员制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地方政府学、管理信息系统、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电子政务、行政职业能力训练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