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师范)(本科) 本专业培养面向21世纪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素质全面、学识深厚,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为大部分学生将来成为中等学校的高素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育管理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毕业生将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优良品质;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观念。
2.系统掌握教育理论,具有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基本功;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敬业奉献。
3.具有较扎实宽厚的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人文修养,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
4.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协作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
5.了解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育的实践中,富有开创精神。
6.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
掌握资料搜集、文献普查、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7.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写字、普通话达标。
8.掌握一门外国语,学会使用计算机,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9.具有现代信息观念,初步掌握情报资料的检索和利用。
10.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审美情操,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
本专业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最低毕业学分为180学分。
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国家、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
本专业规定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代文学、古代文学、文学概论为学位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