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专业(学制四年文学学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泛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城市环境雕塑为主的各类雕塑创作能力,能在城市规划部门、雕塑创作、研究单位、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文物部门及大专院校等从事雕塑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内容在校期间系统学习雕塑创作、环境设计、雕塑规划、雕塑制作的理论和技术;学习城市规划学、建筑学、艺术学、文学、美学、艺术心理学、中外美术史等方面的基础和理论知识;掌握各类环境雕塑的创作。
三、课程设置1.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体育、外语、法律基础、软件基础、设计基础、素描、色彩、设计色彩、建筑绘图与理论、环境设计基础、城市环境设计原理、大学语文、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雕塑史、城市景观艺术、园林景观艺术、雕塑技法、环境雕塑艺术设计、城市雕塑应用技术及相应设计课和相关选修课等。
2.实践环节军事训练、公益劳动、速写、城市雕塑考察、古代雕塑临摹与实习、陶艺实践、毕业实习。
四、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雕塑专业创作研究单位和团体、各地、市、县城市规划,建筑管理部门,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各类装修公司,各影视制作基地及团体,舞台美术设计,文物局,展览馆,艺术考古及大专院校,中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