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基础,掌握金融、证券、保险、投资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基本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与金融或资金有关的宏观管理或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决策、协调和组织能力的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经济数学、政治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管理学、财务会计学、银行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法、金融英语、金融交易技术分析、中央银行学、投资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国际金融学、审计学、金融工程、财务金融计算和保险学等。
学制学位: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