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比较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熟悉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与实践,掌握现代管理技能;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身体健康。
主要课程设置: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人口学、法学引论、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发展与就业概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概论、保险学、劳动法、社会保障法、行政法、经济法学、企业法、金融法、电子政府概论、国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合同法概论。
本专业学制四年。
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