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专业以“宽基础、复合型、重应用”为办学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财政和经济管理人才为目标,要求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强、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胜任财政理论研究、财政管理和其他经济、财务管理工作。
因此,本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和培养模式创建中,注重学生对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系统学习和掌握;了解国内外财政理论与管理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要求学生能够熟练运用财政管理的具体方法;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核算、计算机应用等实际操作技能,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能力。
目前本专业拥有专业教师20人,教师队伍实力雄厚,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和梯队结构合理。
其中博士生导师6人,教授11人,副教授5人,讲师4人;已获得博士学位教师19人。
其中,有6位教师曾赴美国、加拿大、瑞典、荷兰、瑞士访问研修。
一位教师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多人分别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千人”层次以及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
多位教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财政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政府预算、公共债务、社会保障、税收制度、预算会计、国有资产概论、外国财政制度、中国财政史、国际税收、税收筹划等课程。
本专业学生就业面较宽,毕业后去向主要是各级财政、税务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
近三年,本专业学生的就业率达95%以上,毕业生遍及全国各地,其中大连、京、津、沪及其他沿海城市占较大比例。
毕业生每年考取国家和地方公务员所占比例在10%以上,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各地财政局、海关、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等单位。
考取研究生比例在20%左右,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学校。
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本专业不断向社会输送高级应用型人才,其中业已成为国家副司级干部的有20余人,主要分布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审计署等重要部门。
财政学专业属文理兼招专业,具有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