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和污染修复技术、环境规划与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以及环境管理的基本技能,能在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部门与单位从事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管理、资源利用、生态修复、城市规划、环境教育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学、环境地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与健康、环境工程学、清洁生产技术与审核、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环境规划与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系统、环境法学、环境经济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