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管理、经济、会计、法律等知识和能力,具有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会计学、财务会计、高级会计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到各级政府部门,包括财政、税务、审计、海关等经济管理和其他部门从事工作;也可到教学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和各类非赢利组织,各类公司、企业和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