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科学的民主法制信念、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练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通才型高级法律人才。
学生通过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民族法学、婚姻家庭法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到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也可到有关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