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教师教育类专科,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金融保险专业人才。
通过专业教学与实践,系统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金融保险学科的基本原理,初步掌握有关金融保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金融保险经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金融保险业务经营技能、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金融保险工作实际能力,并能从事金融保险业务和经营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货币银行学、保险学概论、金融市场、保险原理、金融衍生交易、证券投资学、信托与租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统计分析、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金融法规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面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从事金融保险业务与管理等工作,也可以到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投资理财,或与金融、保险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