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适应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群众艺术馆站、企业工会、社会文艺团体以及青少年宫等机构从事音乐表演以及研究工作需要的专科程度合格音乐人才,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知识,音乐表现上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艺术工作能力。
主要开设:A)声乐、钢琴、打击乐、管乐、弦乐、民乐(主修一门课程),B)基础乐理;C)中国音乐史;D)外国音乐史;E)音乐欣赏;F)视唱练耳;G)合唱;H)形体与舞蹈;I)指挥;J)正音;K)基础和声;L)歌曲作法;M)电脑音乐制作;N)即兴伴奏;O)艺术概论;P)第二乐器;Q)音乐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