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或法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掌握相应的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政治学、市政学、领导学、行政决策学、行政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政治学、管理心理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管理学、领导学、行政决策概论、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组织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农业经济法、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机关管理的原则与方法、市政学等。
就业前景: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以及涉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作及科研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