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电视节目策划和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地掌握广播电视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有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和创造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具有广播电视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3、了解我国的文艺、宣传、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了解影视理论和创作的现状和发展动态;5、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批评能力。
三、修业年限:四年。
四、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电视艺术概论、电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视听语言、电影作品赏析、电视写作与分析、表演基础等。
五、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学。
六、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
其中必修课118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其它选修课22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10学分)。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