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类本科)学制4年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具备创新和实践能力,具有现代音乐观念与音乐创新意识,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或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社会团体等从事表演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配器、中外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作曲技术理论、曲式分析、复调、合唱指挥、迷笛制作、形体、艺术概论、音乐教学法、钢琴演奏、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演唱、自弹自唱、其它乐器演奏等。
授予学位:按有关规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