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或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绘画(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雕塑、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广告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材料与技法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
本科生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