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司法实务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需要的,适应司法会计鉴定和侦查工作需要的,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法律、会计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一定的会计实务技能和法律实务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够在各级司法机关、会计中介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会计、统计学、审计学、管理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经济学原理、经济法、税法、英语、计算机原理与操作等。
学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