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系统地掌握音乐、舞蹈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面向各类文艺团体、社会文化部门和音乐教育战线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表演艺术和文艺活动组织、策划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声乐、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合唱与指挥、演艺训练、舞蹈创编、小剧本创作与改编、音乐简史与赏析、舞蹈史与舞蹈精品赏析、艺术策划与组织、表演基础训练、艺术主持等。
择业方向:面向各地区文化馆、电视台、各社区、街道文化站、企事业单位等艺术文化工作单位;社区街道文化员;企事业宣传、文化干事;艺术教育工作者;各类艺术团体从事声乐、表演、舞蹈和节目主持;各级各类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或管理工作。